为加强和完善我院印章的使用和管理,确保印章使用的权威性和安全性,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按照不同职能活动的需要和学院各种印章的使用范围,特制定本规定:
学生上交材料需加盖的学院各种印章使用一览表
序号 |
印章名称 |
适用范围 |
1 |
学院党委公章 |
1.西部计划志愿者上交网络版打印稿,附成绩单(需盖学院行政和校教务处公章) 2教师资格证(班主任在“单位填写人”位置签名) 3.毕业生政审材料 |
2 |
学院行政公章 |
1、毕业生推荐表(班委/团支书/班主任填写评语审核的后) 2、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(行政负责人签字,院办主任审核) 3、贫困生认定表(需分管该项工作的老师行政负责人在资助管理中心系统认定签字) 4、学生干部认定: 班委、团支部干部需班主任签字 ‚院学生会、分团委、青马协会干部认定需分团委负责人签字 5、学籍证明 6、西部计划志愿者上交网络版打印稿时所附成绩单 |
3 |
分团委公章 |
以分团委名义发出各种公文、公函、重要申请及证明材料 |
4 |
教务处公章 |
西部计划志愿者上交网络版打印稿时所附成绩单 |
5 |
学校招就处公章 |
特岗计划 |